法律服务 Service
  • 房地产确权纠纷;
  • 一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 陪同购房、协助签署合同;
  • 房产查封案执行及执行异议诉讼;
  • 股权纠纷;
  • 票据及保险等金融纠纷;
  • 各类合同纠纷及一般民事纠纷;
联系方式 Contact Us
周蓓律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1号珠控商务大厦1108-1110室
电话:13826075636
联系人:周蓓律师
网址:www.020law.com
新闻来源:谭国杰   发布时间:2012年8月27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6240

近年来,房地产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因商品房预售合同陷阱所产生的问题占大多数。由于商品房的开发商具有信息、技术、资金、开发地段等优势,加上法律对商品房预售的规范仍然有许多的空白地带,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不配套,具体执行过程中也难免会受利益等诸多因素影响,普通消费者又缺乏相应的知识能力,因此,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力度势在必行,涉及到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关乎民生和稳定的商品房销售法律、政策应当向购房者一方倾斜,普通消费者也应增强保护意识,这样房地产市场才能长期有序稳健发展。

一、购买商品预售房的法律风险和签订商品预售房合同应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在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上,由于预购人和开发商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及目前开发商的“道德风险”大量存在,预购人承受了较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

(一)开发商隐瞒无开发资格或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期房

    一般而言,这种开发商本身的资质就差,且无诚信可言,这样在预购人付了房款之后,一般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在合同被法院宣告为无效时只能拿回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但可怕的是消费者在取得判决书上的权利之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早已将房款挪做他用或携款躲避,最后判决书上的权利也无法变成现实。所以购房前一定要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主要包括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些证书是证明开发商、销售商资格的关键凭证。如果没有它们,预购人完全有权怀疑其身份是否合法,有权拒绝其提出的任何要求。消费者还须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同与您签约的发展商名称一致。否则,就可能上当受骗,蒙受巨额财产损失,甚至背上沉重的法律包袱。

(二)房屋本身的合法性

    有的单位为了获利,将一些不合法的房屋进行预售,致使预购人购房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件,上当受骗,因此预购人购买此类房屋时应特别注意: 

   

 
·上一条:人大代表建议废除非法同居概念 改称无效婚姻 | ·下一条:离婚房产更名不交契税